5278 / 5278論壇 / 我愛78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立即註冊
 
 
樓主: a0918526056

[其他] 恐龍法官該當如何處置

[複製鏈接]
發表於 2015-7-5 19:30:33 | 顯示全部樓層
當不好要視情況做相當的處法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5-7-6 01:20:52 | 顯示全部樓層
恐龍法官  恩.....
司法官系統體系已經連根爛了
重改~~! 選我+1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7-5 16:13:15 | 顯示全部樓層
其實是不想當壤人吧,法律都讓你二選一可以選擇性的判,大家都會判輕一點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8-5 01:55:17 | 顯示全部樓層
退場機制要建立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9-17 00:00:43 | 顯示全部樓層
不可以叫他回家吃自已嗎...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9-18 00:02:21 | 顯示全部樓層
已經知道他是恐龍法官為什麼他沒事ㄋ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6-9-18 00:06:56 | 顯示全部樓層
恐龍法官需要有獨立公正的人士來加以管束~!!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7-6-9 17:20:36 | 顯示全部樓層
你要怎界定恐怖恐龍?  不合你判決 就是恐龍?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8-3-8 07:28:41 | 顯示全部樓層
強迫退休 優先撫卹 不然台灣司法永遠不會進步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18-7-27 23:22:11 | 顯示全部樓層
真的沒有辦法讓這些法官提早結束任期嗎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※ 再次提醒您,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︰
  1.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。
  2. 禁止使用插頭香, 搶頭香, 搶第一, 第一名, NO.1,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。
  3.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。例如: 推......, 頂......,11111111, good, push, thank you, 謝了, 好看, 謝謝大大, 感謝分享, 支持, 再來 等等。
  4.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、引用別人的回覆。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,例如: 3q5ws9dmh。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。
  5.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,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。
※ 違反規則者,抓到輕者積分歸零,嚴重者封鎖IP。
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 |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

本版積分規則

Archiver|廣告洽談|5278 / 5278論壇 / 5278手機A片

GMT+8, 2024-5-3 10:06 , Processed in 0.032552 second(s), 7 queries , MemCached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