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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律常識] 身份證產生器算違法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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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4-27 08:07:25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身份證產生器算違法的

警方電腦偵防犯罪警探指出,許多民眾上網向各大入口網站申請帳號時,為隱匿自己的真實身分,故意在認證欄內,胡亂填上一個自己瞎掰的身分證字號,殊不知,這已觸犯了刑法偽造文書的公訴罪。

警方不諱言指出,在許多被破獲的網路犯罪案例中,就查出有許多人申請帳號時,故意填具不實身分資料,而這種行為的比率,竟然高達百分之五十以上,顯見非常普遍這些已誤觸法網者,通常是一般社會大眾,不乏上班族、白領階級,其中又以青少年或學生族群為多,因此,家長需特別注意,以免子女無端吃上官司。

警方表示,網路已成為現代人重要的資訊、社交工具,申請人通常必須先申請一個「網路帳號」,以便能進入:yahoo、pchome、蕃薯藤等知名入口網站;而「網路帳號」也就代表著申請人在特定網路世界的身分憑證。為善盡監督管理之責任,網站會要求申請者在網頁上,填具確實的身分資料以供審核,最後還會有一項「合約條款」要求申請人讀完合約內容後作最後確認,一旦申請人按下「同意」鍵,就視同和網站簽署合約,這一秒起,兩方就建立起法律上的合約關係。

當然,亂填資料以申請帳號者,未必是準備要犯罪,有的純粹為了上聊天室,有的只是收發電子郵件,有的是為防範自己身分資料被外洩。不管是什麼原因,向各大入口網站申請電子認證帳號,都須簽具合約認證,申請人鍵下「同意」且獲核准,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;所以,一旦資料亂寫被查出,就難免官司纏身。

● 亂填別人的身分證字號,當心觸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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